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3〕26号),经研究,确定“AI感pg电子知舱(SN1962A-F)”等9个产品为省级人工智能硬件优质产品(见附件),现予公布。请各有关设区市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兑现奖励,奖励资金从切块下达的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法)中列支。
附件:“AI感知舱(SN1962A-F)”等9个省级人工智能硬件优质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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